世界上的財富分為兩種:“可以說清楚的錢”和“來得不清不楚的錢”。有的人靠實力積累財富,有的人則鋌而走險游走在法律的禁區,而通過違法犯罪獲得的錢,就叫做“黑錢”。
創富公司老板耿順發(以下均為化名)堪稱“商界傳奇”,他總有各種門路、奇招,讓旗下的“得力助手”戴上魔力“白手套”,把非法集資騙來的“黑錢”“洗白”,讓我們一起揭秘耿順發的“創富之道”——
方式一:
無業游民耿小妹資產堪比CBD光鮮女金領,
名下多套房產,坐擁數輛豪車,真正的主人卻另有他人,
“人生贏家”實為“頭號冤種”。
檢察官提醒:明知對方提供的資金是洗錢上游犯罪所得收益,仍使用該資金購買房產、土地使用權,提供本人和他人銀行賬戶轉移資金,構成洗錢罪。
方式二:
激情創業者小李,腦洞清奇的無厘頭“發明”意外獲得創富公司青睞,
誰料投資計劃只是創富公司借來洗錢的“殼”,
“殼”不賺錢不重要,狡兔三窟是“王道”。
檢察官提醒:通過購買公司股權,將非法所得投資于企業實體,掩蓋、隱瞞違法所得的非法性質及來源,構成洗錢罪。
方式三:
孔武有力的“工具人”武文,多次出沒金融機構,
頻繁轉賬,循環取現,
腳踩單車“偷天換日”,人肉帶貨“穩賺不賠”。
檢察官提醒:為隱匿資金真實去向大額取現,或者將大額贓款在多個賬戶間進行頻繁劃轉,或者將轉賬拆分為先取現后存款,人為割裂交易鏈條,均是洗錢犯罪的常見手段。